109-1「博士生全時就讀獎學金」開始申請,截止日:109年9月15日(二)中午12點。

  • 2020-09-03
  • 林雨儒
  1. 【申請資格】本系博士班非產業組博士生,旨揭獎學金分兩類如下A、B,請申請人擇一申請,若申請人有下表備註1、2、3之獎學金受領事實,因獎勵事由相同,不得重複申領。
  1. 資管系博士生全時就讀獎學金:以博3以上之在學博士生為原則。
  2. 商學院博士生全時就讀獎學金:限博1與博2之在學博士生,依「本院博士生全時就讀獎學金給予辦法」辦理。
【備註】
1. 獲得本校A級博士班補助之系所學生,就學期間前三年,就以下兩種方案,擇一接受獎勵:
(一)每月獲得獎助學金新臺幣2萬元
(二)學雜(學分)費全免,並每月獲得獎助學金新臺幣1萬5千元。
 
2. 本校卓政獎助學金之學生:
本獎助學金核給每學年度入學博士班新生至多十名,核給期間自入學學年度起共計三學年。獎勵期間給予學雜(學分)費全額補助,並由學校每月提供生活助學金新臺幣一萬五千元整。
 
3. 本校科技部補助大專院校博士生獎學金之學生
獲獎生每名博士生每月獎學金四萬元,自博士班一年級起至博士班四年級止。
 
4. 108年12月23日行政協調會決議,自108(2)學期起,本院不再對等補助博3以上學生全時就讀獎學金,商學院博1、博2全時就讀獎學金每月2萬元之補助款維持不變。
 
  1. 【獎學金額】
  1. 資管系博士生全時就讀獎學金:視系所當學期預算與申請人數而定。
  2. 商學院博士生全時就讀獎學金:本獎學金每年獎勵博1及博2學生在學前兩年全時就讀,每個月補助以20,000元為上限,一年支領12個月。
  1. 【出勤打卡】博士生全時就讀獎學金受領學生不論受領種類與金額多寡,受領學生均應遵循每週平日出勤應達3.5天以上之規定,以及支援系上重大活動(如:研討會、演講…),如有違反規定,取消其資格,已領取之本獎學金應全數繳回。
    1. 當日累積滿5小時以上,算出勤一日,當日累積2.5小時以上未滿5小時,算出勤半日,簽到時間:周一~周五,上午8點30分~下午5點30分。
    2. 出勤方式採本人親自至政大商學院九樓260904資管系辦公室紙本簽到,不得代簽,出勤記錄實施期間另行通知。
  2.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及違反本辦法規定情節重大者,取消其資格,已領取之當學期獎學金應按比例繳回:
(一)休學、保留學籍、退學。
(二)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轉入或轉回碩士班就讀。
(三)未依所屬系所指派擔任教學或研究助理工作或表現不佳。
  1. 配合前項規定,請各申請人配合於109年9月15日(二)中午12點前,將申請資料與109-2在學證明送至商學院9樓資管系辦公室 林雨儒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