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公司菁英獎學金辦法
一、 目 的: 本公司為協助各校院學生順利完成學業,並藉以培養青年之敦品勵學與責任感,且有志在本公司服務、發展者特設置本獎學金。
二、 金 額: 每名每學年新台幣十萬元整。
三、 申請資格:申請人須符合下列要件:
1. 凡就讀附表所列校院系所之碩士班在學學生,前一學期平均學業總成績平均
85分以上、或占全班排名前25%以內,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每科成績均須及格。
2. 曾通過相關英文檢定達TOEIC500分、GEPT中級等其他英文檢定;若無相關檢定成績,則須配合參加本公司內部英文測驗,測驗成績須達50分以上。
3. 未曾領有其他義務性獎學金。
4. 有志於畢業後於本公司就業之學生。
四、 申請時間: 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約九月中旬)公告辦理,實際申請日期請參照本公司最新公告。
五、 申請文件: 申請人需於限期內,填具下列文件:
1. 申請書:一份(須貼相片)。
2. 成績單:第一次申請需繳歷年學期(已申請過者繳前學期)成績單一份。
3. 師長推薦函:由導師、指導教授用信函推薦(密封), 至少一封。
4. 個人資料:請依下方書面審查規定準備相關文件。
5. 審核通過後,由具有正當職業之學生家長(親屬)一人為連帶保證人,並填具 同意書。
《書審資料敬請裝訂成冊,郵寄至 104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22號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處獎學金專案小組 收》
六、 審 查: 依審查程序分別進行書面審查及面試審查,獎學金金額與錄取名額依本公司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