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國立政治大學學生選課辦法」。
公告事項:
一、109學年度第1學期各項選課事宜依旨揭日程表辦理。
二、本校選課應於網路選課系統進行,期程簡要說明如下:
(一)公告開課課程及選課訊息:7月14日起。
(二)開放追蹤清單登記:8月4日起。
(三)「學士班學生超減修習學分數」申請:
第一階段:8月4日至8月17日申請,8月18日至8月19日學系審核。
第二階段:8月20日至9月7日申請,9月8日至9月9日學系審核。
(四)「學士班四年級學生體育補修」申請:8月4日至9月7日。
(五)「被擋修科目允許選課登記」申請:8月18日至9月21日下午5時止。
(六)第一階段初選登記:8月24日上午9時至8月26日下午5時止。
(七)第二階段初選登記:8月31日上午9時至9月2日下午5時止。
(八)加退選登記及分發:9月14日上午9時至9月21日下午5時止。
(九)加簽暨退課單列印及申請:9月22日上午9時至9月29日,自103學年度起,退課不計額度;學士班學生加簽課程以5門課為限;碩、博士班加簽課程以3門課為限,選課學分總數仍依學分上下限規定。
(十)非歸責學生事由選課處理:10月5日至10月12日下午5時止。
(十一)已選上課程「允許擋修及重複修習」申請:8月24日至10月12日下午5時止。
(十二)網路確認選課結果:10月6日至10月13日。
(十三)棄修單列印及申請:列印時間為11月2日上午9時至11月27日下午5時止,收件時間為11月16日至11月27日下午5時止。
三、第一階段初選未選上的課程,學生應於初選第二階段重新登記;第二階段初選分發未選上科目進入遞補清單,待加退選期間進行遞補,各階段分發上限為學生修習學分上限。
四、學生若因系統分發錯誤等非歸責學生之事由,得於規定期間內附報告書及證明文件,依程序送請教務長同意後辦理選課。
五、本校或外校學生辦理「國內校際選課申請作業」,施行線上申請。「國內校際選課申請系統」連結置於本校選課系統。申請程序為,登入該系統、輸入資料、登記選課並列印申請表單,經相關單位審核同意、繳納學分費後,送註冊組登錄選課資料。
六、為發送選課結果,請同學事先確認電子郵件帳號之正確性,並於規定期間內透過網路或電子郵件信箱查詢選課結果,亦可於選課期間透過選課系統之「課表」頁籤,取得即時的課表。
七、選課日程表及選課相關訊息另公告於教務處網站/註冊組/選課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