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國立政治大學學生選課辦法」。
公告事項:
一、106學年度第2學期各項選課事宜依旨揭日程表辦理。
二、本校選課應於網路選課系統進行,期程簡要說明如下:
(一)公告開課課程及選課訊息:12月21日起。
(二)「學士班學生超減修習學分數」申請:
第一階段:106年12月25日至107年1月8日申請,1月9日至1月10日學系審核。
第二階段:107年1月11日至2月11日申請,2月12日至2月13日學系審核。
(三)「學士班四年級學生體育補修」申請:106年12月25日至107年2月11日。
(四)「被擋修科目允許選課登記」申請:107年1月9日至3月5日下午5時止。
(五)第一階段初選登記:107年1月15日上午9時至1月17日下午5時止。
(六)第二階段初選登記:107年1月22日上午9時至1月24日下午5時止。
(七)加退選登記及分發:107年2月26日上午9時至3月5日下午5時止。
(八)加簽暨退課單列印及申請:107年3月6日上午9時至3月13日,自103學年度起,退課不計額度;學士班學生加簽課程以5門課為限;碩、博士班加簽課程以3門課為限,選課學分總數仍依學分上下限規定。
(九)非歸責學生事由選課處理:107年3月15日至3月21日下午5時止。
(十)已選上課程「允許擋修及重複修習」申請:107年1月15日至3月21日下午5時止。
(十一)網路確認選課結果:107年3月16日至3月23日。
(十二)棄修單列印及申請:列印時間為107年4月16日上午9時至5月11日下午5時止,送單時間為107年4月30日至5月11日下午5時止。
三、第一階段初選未選上的課程,學生應於初選第二階段重新登記;第二階段初選分發未選上科目進入遞補清單,待加退選期間進行遞補,各階段分發上限為學生修習學分上限。
四、學生若因系統分發錯誤等非歸責學生之事由,得於規定期間內附報告書及證明文件,依程序送請教務長同意後辦理選課。
五、本校或外校學生辦理「國內校際選課申請作業」,施行線上申請。「國內校際選課申請系統」連結置於本校選課系統。申請程序為,登入該系統、輸入資料、登記選課並列印申請表單,經相關單位審核同意、繳納學分費後,送註冊組登錄選課資料。
六、為發送選課結果,請同學事先確認電子郵件帳號之正確性,並於規定期間內透過網路或電子郵件信箱查詢選課結果,亦可於選課期間透過選課系統之「課表」頁籤,取得即時的課表。
七、選課日程表及選課相關訊息另公告於教務處/註冊組/選課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