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国立政治大学学生选课办法」。
公告事项:
一、106学年度第2学期各项选课事宜依旨揭日程表办理。
二、本校选课应于网络选课系统进行,期程简要说明如下:
(一)公告开课课程及选课讯息:12月21日起。
(二)「学士班学生超减修习学分数」申请:
第一阶段:106年12月25日至107年1月8日申请,1月9日至1月10日学系审核。
第二阶段:107年1月11日至2月11日申请,2月12日至2月13日学系审核。
(三)「学士班四年级学生体育补修」申请:106年12月25日至107年2月11日。
(四)「被挡修科目允许选课登记」申请:107年1月9日至3月5日下午5时止。
(五)第一阶段初选登记:107年1月15日上午9时至1月17日下午5时止。
(六)第二阶段初选登记:107年1月22日上午9时至1月24日下午5时止。
(七)加退选登记及分发:107年2月26日上午9时至3月5日下午5时止。
(八)加签暨退课单打印及申请:107年3月6日上午9时至3月13日,自103学年度起,退课不计额度;学士班学生加签课程以5门课为限;硕、博士班加签课程以3门课为限,选课学分总数仍依学分上下限规定。
(九)非归责学生事由选课处理:107年3月15日至3月21日下午5时止。
(十)已选上课程「允许挡修及重复修习」申请:107年1月15日至3月21日下午5时止。
(十一)网络确认选课结果:107年3月16日至3月23日。
(十二)弃修单打印及申请:打印时间为107年4月16日上午9时至5月11日下午5时止,送单时间为107年4月30日至5月11日下午5时止。
三、第一阶段初选未选上的课程,学生应于初选第二阶段重新登记;第二阶段初选分发未选上科目进入递补清单,待加退选期间进行递补,各阶段分发上限为学生修习学分上限。
四、学生若因系统分发错误等非归责学生之事由,得于规定期间内附报告书及证明文件,依程序送请教务长同意后办理选课。
五、本校或外校学生办理「国内校际选课申请作业」,施行线上申请。「国内校际选课申请系统」连结置于本校选课系统。申请程序为,登入该系统、输入资料、登记选课并打印申请表单,经相关单位审核同意、缴纳学分费后,送注册组登录选课资料。
六、为发送选课结果,请同学事先确认电子邮件帐号之正确性,并于规定期间内透过网络或电子邮件信箱查询选课结果,亦可于选课期间透过选课系统之「课表」页籤,取得即时的课表。
七、选课日程表及选课相关讯息另公告于教务处/注册组/选课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