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時間:110年12月01日至12月15日(周三)中午12:00截止。
二、申請資格:本校碩士班學生於修業第二學年開始前(註冊章不能超過2個),經原肄業所及擬轉入所雙方主管同意,申請轉所,並以一次為限。
三、申請程序:
學生填具學校轉所申請書,並檢附以下相關書面審查資料於12月15日中午12點前向本系提出申請。
1.國立政治大學轉所申請書 (如附件一)
2.自傳(無規定格式)
3.大學及目前就讀碩士班成績單正本及大學成績排名證明書正本
4.轉系動機
5.未來研究計畫(包含研究主題、研究目的、研究重要性、研究方法、預期研究貢獻…等)
6.生涯規劃
7.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獲獎紀錄、實習經驗、研討會發表、科技部計畫、語言檢定、資訊專業證照…等)。
*本系視需要安排面試時將另行通知。
四、學分認定
轉所於新學期生效,學生應於轉所生效當學期開課日起二週內,填寫學分認定申請書(如附件二)並附成績單,送本系辦理學分認定審核,學分抵免相關規定請詳見系網公告。
五、學生申請轉入本所當學期不得休學,若於申請核准後辦理休學者,其轉所自始無效,且不得再申請轉所。轉所經核准後,學生不得再申請更改或轉回原系所。相關轉系規定請詳見教務處公告(如附件三)。
六、聯絡人:蘇助教
電話:02-29393091#89056
E-MAIL:mis@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