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教育部114年公費留學相關訊息,敬請惠予公告並轉知學生。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7月9日臺教文(三)字第1142502692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公費留學報名日期自114年7月15日上午8時起至114年7月29日下午5時止,敬請把握時間申請。
三、相關資訊請詳見教育部網站(www.edu.tw)之即時新聞(114年6月30日)及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首頁(業務專區―海外留學―公費留學與各項獎學金專區―公費留學考試資訊)。
函轉教育部114年公費留學相關訊息,敬請惠予公告並轉知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