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9學年度第 2學期各項選課事宜依旨揭日程表辦理。
二、本校選課應於網路選課系統進行,期程簡要說明如下:
1.公告開課課程、選課訊息及開放追蹤清單登記:12月25 日起。
2.「學士班學生超減修習學分數」申請:
(1)第一階段:109年12月28日至110年1月11日申請,1月12日至1月13日學系審核。
(2)第二階段:110年1月14日至2月1日申請,2月2日至2月3日學系審核。
3.「學士班四年級學生體育補修」申請:109年12月28日至110年2月1日。
4.「被擋修科目允許選課登記」列印及送單:列印時間為109年12月25日至3月2日下午5時止,送單時間為1月12日至3月2日下午5時止。
5.第一階段初選登記:110年1月18日上午9時至1月20日下午5時止。
6.第二階段初選登記:110年1月25日上午9時至1月27日下午5時止。
7. 加退選登記及分發:110年2月22日上午9時至3月2日下午5時止。
8.加簽暨退課單列印及申請:110年3月3日上午9日時至3月10日,自103學年度起,退課不計額度﹔學士班學生加簽課程以5門課為限;碩、博士班加簽課程以3門課為限,選課學分總數仍依學分上下限規定。
9.非歸責學生事由選課處理:110年3月15日至3月22日下午5時止。
10.已選上課程「允許擋修及重複修習」申請:110年1月 18日至3月 22日下午5時止。
11. 網路確認選課結果:110年3月16日至3月23日 。
12. 棄修單列印及申請:列印時間為110年4月12日上午9日時至5月7日下午5時止,收件時間為4月26日至5月7日下午5時止。
三、第一階段初選未選上的課程,學生應於初選第二階段重新登記;第二階段初選分發未選上科目進入遞補清單,待加退選期間進行遞補,各階段分發上限為學生修習學分上限。
四、學生若因系統分發錯誤等非歸責學生之事由,得於規定期 間內附報告書及證明文件,依程序送請教務長同意後辦理選課。
五、本校或外校學生辦理「國內校際選課申請作業」,施行線上申請。「國內校際選課申請系統」連結置於本校選課系統。申請程序為,登入該系統、輸入資料、登記選課並列 印申請表單,經相關單位審核同意、繳納學分費後,送註冊組登錄選課資料。
六、為發送選課結果,請同學事先確認電子郵件帳號之正確性,並於規定期間內透過網路或電子郵件信箱查詢選課結果,亦可於選課期間透過選課系統之「課表」頁籤,取得即時的課表。
七、選課日程表及選課相關訊息另公告於教務處網站/註冊組/選課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