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商學院博士生全時就讀獎學金:限博1與博2之在學博士生申請,依「本院博士生全時就讀獎學金給予辦法」辦理。若申請人有下表備註之獎學金受領事實,因獎勵事由相同,不得重複申領本獎學金。
【備註】 1. 獲得本校A級博士班補助之系所學生 2. 本校卓政獎助學金之學生 3. 本校國科會補助大專院校博士生獎學金之學生 4. 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 |
(二)【獎學金額】商學院博士生全時就讀獎學金:本獎學金每年獎勵博1及博2學生在學前兩年全時就讀,每個月補助以20,000元為上限,一年支領12個月。
(三)【出勤打卡】博士生全時就讀獎學金受領學生不論受領種類與金額多寡,受領學生均應遵循每週平日出勤應達3.5天以上之規定,以及支援系上重大活動(如:研討會、演講…),如有違反規定,取消其資格,已領取之本獎學金應全數繳回。
1. 當日累積滿5小時以上,算出勤一日,當日累積2.5小時以上未滿5小時,算出勤半日,簽到時間:周一~周五,上午8點30分~下午5點00分。
2. 出勤方式採本人親自至政大商學院九樓260904資管系辦公室紙本簽到,不得代簽。
2. 出勤方式採本人親自至政大商學院九樓260904資管系辦公室紙本簽到,不得代簽。
(四)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及違反本辦法規定情節重大者,取消其資格,已領取之當學期獎學金應按比例繳回:
1. 休學、保留學籍、退學。
2.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轉入或轉回碩士班就讀。
3. 未依所屬系所指派擔任教學或研究助理工作或表現不佳。
2.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轉入或轉回碩士班就讀。
3. 未依所屬系所指派擔任教學或研究助理工作或表現不佳。
(五)配合前項規定,請各申請人配合於114年2月21日(五)中午12點前,將申請表與113-2在學證明送至商學院9樓資管系辦公室 蘇助教(E-mail: mis@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