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程序:
(一)本校申請人請於6月1日起至7月29日(星期一)中午12時止於科技部網站作業系統完成線上繳送申請資料,逾期或缺件皆不予受理。
(二)國合處於8月16日前將資料彙整送科技部提出申請。
(三)申請人提交之英文能力鑑定證明,須包含聽、說、讀、寫四項測驗成績,不得缺漏。
三、旨揭補助案之作業要點及申請人應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公告於科技部網站,查詢路徑:科技部首頁\關於科技部\本部各單位\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一般性及專案型國際交流方案補助各類補助辦法\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作業要點 (108年申請109年出國者適用)。
政大校內詢問窗口:國際合作事務處國際教育組何芸婷小姐,校內分機:77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