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科技部105年12月26日科部綜字第1050097532號函辦理。
二、科技部為提早培育儲備基礎科學、應用科學、人文社會科學之優秀研究人才,鼓勵公私立大專院校學生執行研究計畫,俾儘早接受研究訓練, 體驗研究活動、學習研究方法,並加強實驗、實作之能力,特訂定「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三、學生及指導教授之資格如下:
(一)學生:已獲得指導教授承諾指導研究,學業成績優良,且申請時須為公私立大學院校二年級(含學士後醫學系一年級、科技大學或技術學院二年制一年級)以上在學學生。但不包括碩士班及博士班研究生。
(二)指導教授:
1、符合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且願意提供研究設備(含儀器設備及圖書設備等)指導學生從事研究工作者。但曾指導學生執行本項研究計畫而未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不得擔任指導教授。
2、指導教授每年度以指導二位學生為限。
(三)同一件計畫僅限一位學生提出申請,每位學生同一年度以申請一件計畫為限。學生曾執行研究計畫未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不得再次提出申請。
四、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一)106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申請書及相關文件等須掃瞄成電子檔上傳,請學生及指導教授務必至科技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製作及傳送電子檔(詳科技部大專學生研究計畫www線上申請作業使用)。
(二)研究期間自每年七月一日至次年二月底止,計八個月。每位學生每月補助研究助學金新臺幣六千元,八個月計新臺幣四萬八千元。
(三)研究計畫範圍為學生自發性研究構想之嘗試性題目,該題目須與指導教授專長相符。
(四)指導教授任職機構與學生就讀學校不同者,學生須獲得就讀學校系主任同意,始得申請。
(五)為避免網路交通壅塞,請申請人提前至科技部網站,點選「學術研發服務網登入」處,身份選擇「研究人員(含學生)」,輸入申請人帳號及密碼,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畫面,在「線上申辦及查詢」項下,點選「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製作。
(六)申請人填寫完成後,將申請案繳交送出,經就讀系所承辦人確認後,再請指導教授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申辦項目下之「大專學生研究計畫(推薦)」,上傳「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及勾選遵照學術倫理規範,待同意並彙整送出後即會產生申請條碼編號,才算完成申請動作。
五、計畫申請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科技部綜合規劃司:電話:(02)2737-7568、7435、7567、7980、8010。有關申請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