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校108學年度畢業生學位服借還作業相關事宜

  • 2020-05-07
一、本校108學年度學、碩士班畢業生學位服以班級團體借用為原則,博士班則採個人借用方式辦理,借用前請詳閱「本校畢業生學位服借用注意事項」之規定。
二、學位服集中借用及歸還時間:
(一)團體借用集中辦理期間為109
年4月13日至4月30日,借用時間為上班日上午8:30至11:30。
(二)個人借用集中辦理期間為109年6月1日至6月12日,借用時間為上班日上午8:30至11:30
(三)借用者務於109年7月31日前將學位服歸還至心路洗衣部;逾7月31日者須將學位服歸還至行政大樓5樓財產組,並至出納組繳納滯還金,每逾一日(例假日不計)應繳納滯還金新臺幣50元,滯還金以學位服賠償金額為上限。
三、學位服借用方式:
(一)填妥借用申請表(附件)後,請先至樂活小舖2樓心路洗衣部預繳清潔費(學士服每套80元、碩士服每套200元、博士服每套250元)。心路洗衣部營業時間為每週一、二、三、五、六上午10:00至下午7:00,星期四、日公休。請注意營業時間,提早辦理繳費。
(二)團體借用申請表須續送行政大樓五樓財產組預約領取時間;個人借用者請持個人借用申請表及學生證於規定時間內至集英樓地下室領取。
(三)如於非集中辦理期間借用學位服者,除清潔費外尚須繳納行政處理費新臺幣100元,逾期仍須繳納滯還金。
四、檢附本校學位服借用注意事項及個人借用申請表各乙份,各畢業班團借申請表(借用人應於團借表簽名欄位親自簽名)另以公文交換方式傳送至各系所辦公室。個人借用申請表電子檔及相關資訊,請參閱總務處財 產組「畢服借用」網頁。
五、相關聯繫事項請洽總務處財產組王怡琪小姐(分機62801、Email:icwang@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