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第二學期「商學院博士生全時就讀獎學金」開始申請,截止日:107年3月2日(五)下午5點。

  • 2018-02-23
  • 林雨儒
  1. 依「本院博士生全時就讀獎學金給予辦法」辦理。
  2. 本獎學金申請人應為本院各博士班全時在校生,學期期間本院獎勵每位博士生每月至多一萬元(上下學期各補助4.5個月),獎學金受領期間應符合下列各項規定:
   (一)未在校內外擔任任何專任職務。
   (二)每月校外兼職收入不得超過一萬元。
   (三)每週出勤應達3.5天以上。(不含例假日,出勤打卡方式如下第4點說明)
  1. 全院申請人數超過預算金額時,商學院會依據下列優先順序發予:
   (一)博1學生。
   (二)博2以上學生。(系辦公室開會審查本系申請學生,並排序給予優先順序名單提報商學院)
  1. 本系獎學金受領人應遵守本系出勤打卡或簽到紀錄以及支援系上重大活動(如:研討會、演講…),如有違反規定,取消其資格,已領取之本獎學金應全數繳回。
每週出勤應達3.5 天以上(不含例假日)。
當日累積滿5小時以上,算出勤一日,當日累積2.5小時以上未滿5小時,算出勤半日,簽到時間:周一~周五,上午8點30分~下午5點30分。
出勤方式採本人親自至商學院九樓260904資管系辦公室紙本簽到,不得代簽,出勤記錄實施期間另行公告。
如有違反規定,取消其資格,已領取之本獎學金應全數繳回。
  1. 配合前項規定,請各申請人配合於107年3月2日(五)下午5點前,將申請資料送至商學院9樓資管系辦公室 林雨儒助教。
  2. 檢附本院「博士生全時就讀獎學金給予辦法」、「學生申請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