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第1學期碩博士生學位考試相關事宜作業期程說明
一、依據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要點」第三條第一項規定:學位考試申請期限至當學期學校行事曆規定休學截止日。104學年度第1學期休學截止日為104年12月31日(星期四),請依期限配合辦理,逾期不受理學位考試之申請。
三、因105年1月31日適逢例假期,碩博士生已於104學年度第1學期提出學位考試申請者,學位考試成績報告單應於105年2月1日(星期一)下班前送達註冊組登錄成績,請依期限配合完成;學位考試若未舉行,請於次學期開始一個月內提出撤銷,逾期未撤銷或未送交學位考試成績報告單者,以一次不及格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