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科技部108年12月27日科部綜字第1080082251號函辦理。
二、科技部為提早培育儲備基礎科學、應用科學、人文社會科學之優秀研究人才,鼓勵公私立大專院校學生執行研究計畫,俾儘早接受研究訓練,體驗研究活動、學習研究方法,並加強實驗、實作之能力,特訂定「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三、學生及指導教授之資格如下:
(一)學生:已獲得指導教授承諾指導研究,學業成績優良,且申請及執行計畫期間須為公私立大學院校二年級(含學士後學系一年級、科技大學或技術學院二年制一年級)以上在學學生。但不包括碩士班及博士班研究生。
(二)指導教授:
1、符合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且願意提供研究設備(含儀器設備及圖書設備等)指導學生從事研究工作者。但曾指導學生執行本項研究計畫而未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不得擔任指導教授。
2、指導教授每年度以指導二位學生為限。
3、同一件計畫僅限一位學生提出申請,每位學生同一年度以申請一件計畫為限。學生曾執行研究計畫未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不得再次提出申請。
四、計畫申請及重點提醒:
(一)學生及指導教授除應符合科技部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一項資格外,其相互間不得有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
(二)科技部審查重點:包括研究主題之重要性、研究方法及步驟之可行性、學生相關學科成績、指導教授學術研究及指導能力等。
(三)研究計畫範圍為學生自發性研究構想之嘗試性題目,該題目須與指導教授專長相符。
(四)研究期間自每年七月一日至次年二月底止,計八個月。每位學生每月補助研究助學金新臺幣六千元,八個月計新臺幣四萬八千元。
(五)指導教授任職機構與學生就讀學校不同者,學生須獲得就讀學校系主任同意,始得申請。
(六)研究計畫之構想、執行或成果呈現階段涉有違反學術倫理情事者,依科技部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規定處理。
五、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書之線上製作作業,包括:
(一)表C801資料輸入。
(二)表C802及表C803之空白Word檔案下載。
(三)表C802 及表C803 編輯後檔案上傳。
(四)指導教授個人資料表(含近五年著作目錄)。
(五)指導教授勾選遵照學術倫理規範。
(六)學生歷年成績證明正本上傳。
六、109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申請書及相關文件等須掃瞄成電子檔上傳,請學生及指導教授務必至科技部網站 (http://www.most.gov.tw) 製作及傳送電子檔(詳科技部大專學生研究計畫www線上申請作業使用注意事項)。
(一)如尚未有科技部帳號,請申請人(學生)至科技部網頁點選「新人註冊」申請帳號。外籍指導教授或申請人若無身份證號碼,請以「西元出生年月日」加「Last Name 前兩碼」共10 碼輸入(例如:19610101TS)。
(二)申請人於線上申請前,為確保資料正確,務必請指導教授至『學術研發服務網』檢視「基本資料」與「學術著作資料」(即表 C301、表C302)是否為最新資料。
(三)為避免網路交通擁塞及不可抗拒因素,請申請人提前至科技部網站,點選「學術研發服務網登入」處,身份選擇「研究人員及學生」,輸入申請人帳號及密碼,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核對「個人基本資料」或進行個人資料修改;並點選左邊之之『計畫申請案』, 點選『新增申請』進行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的線上製作。
(四)申請人線上填寫完成後,將申請案繳交送出,經就讀系所承辦人確認後,再請指導教授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申辦項目下之「大專學生研究計畫(推薦)」,上傳「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及勾選遵照學術倫理規範,待同意並彙整送出後即會產生申請條碼編號,才算完成申請動作。
七、計畫申請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科技部綜合規劃司:電話:(02)2737-7847、7440、7568、7980、8010。申請系統操作問題,請洽科技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2737-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