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特定科系奖学金申请办法
- 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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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申请资格
- 符合本会核定之大学特定科系在校学生。
- 家庭经济弱势学生,学期总平均达八十分或班排名前百分之二十,且品行优良由校方推荐之学生。
- 申请人于接受本会奖学金之后,非经本会同意不得再接受其他单位提供之奖助学金,若本会查证重复领取其他单位奖学金,本会将取消得奖资格。
- 本基金会董监事、主要捐助人及承办人员之三等亲内不得申请。
- 全额奖学金内容:
组别 | 年级 | 项目 | 金额(每学期) |
一般类组 | 大一、大二 | 学杂费 | 35,000 |
书籍费 | 15,000 | ||
大三 | 学杂费 | 15,000 | |
书籍费 | |||
大四 | 学杂费 | 10,000 | |
书籍费 | |||
医学院 (医学系、牙医系、药学系) |
大一至大四 | 学杂费 | 75,000 |
书籍费 | 20,000 | ||
大五 | 学杂费 | 60,000 | |
书籍费 | |||
大六 | 学杂费 | 55,000 | |
书籍费 | |||
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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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程序
- 需符合奖学金申请资格,并填写【健鼎基金会大学组奖学金申请表】。
- 检附相关文件,于每学期申请截止日前寄至本会(台北邮政信箱29-207 健鼎基金会)进行审查。
- 为促使奖助学金得奖名单之审核进度顺利完成,若校方未能在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供当学期之成绩单,则可先呈送前期之成绩单做为审核依据。然经董事会审核通过后,仅将给予条件式录取资格。惟待本会收到当期正式纸本成绩单、并确认当期成绩符合申请条件,始开始发放奖助学金。若之前有延误未发放之奖助学金则一并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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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作业流程
- 书面审查:初步审查申请资格。
- 家庭访视评估:派专员亲自家庭访视,评估家庭状况。
- 召开董事会议决议:由董事会决议每学期得奖名单。
- 公布得奖名单:寄发得奖通知及电话联系得奖学生。
- 本会保留董事会决议变更或修正此计画内容权益。
- 若有任何奖学金相关疑问,请联系:
专 员 高子晴小姐 0913-000897
基 金 会 专 线 02-27019170
信箱:tripodtecheducation@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