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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院博士生全时就读奖学金给予办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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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奖学金申请人应为本院各博士班全时在校生,学期期间本院奖励每位博士生每月至多一万元(上下学期各补助4.5个月),奖学金受领期间应符合下列各项规定:
(一)未在校内外担任任何专任职务。
(二)每月校外兼职收入不得超过一万元。
(三)每周出勤应达3.5天以上。(不含例假日,出勤打卡方式如下第4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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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申请人数超过预算金额时,商学院会依据下列优先级发予:
(一)博1学生。
(二)博2以上学生。(系办公室开会审查本系申请学生,并排序给予优先级名单提报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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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奖学金受领人应遵守本系出勤打卡或签到纪录以及支援系上重大活动(如:研讨会、演讲…),如有违反规定,取消其资格,已领取之本奖学金应全数缴回。
每周出勤应达3.5 天以上(不含例假日)。
当日累积满5小时以上,算出勤一日,当日累积2.5小时以上未满5小时,算出勤半日,签到时间:周一~周五,上午8点30分~下午5点30分。
出勤方式采本人亲自至商学院九楼260904资管系办公室纸本签到,不得代签,出勤记录实施期间另行公告。
如有违反规定,取消其资格,已领取之本奖学金应全数缴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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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前项规定,请各申请人配合于106年9月14日(四)下午5点前,将申请资料送至商学院9楼资管系办公室 林雨儒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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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附本院「博士生全时就读奖学金给予办法」、「学生申请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