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公开征求106年度「大专学生研究计画」,自即日起受理申请,校内线上截止收件时间为106年2月16日(星期四)下午5时止,逾期恕不受理

  • 2016-12-27
  • 林雨儒
一、依科技部105年12月26日科部综字第1050097532号函办理。
二、科技部为提早培育储备基础科学、应用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之优秀研究人才,鼓励公私立大专院校学生执行研究计画,俾尽早接受研究训练, 体验研究活动、学习研究方法,并加强实验、实作之能力,特订定「补助大专学生研究计画作业要点」。
三、学生及指导教授之资格如下:
(一)学生:已获得指导教授承诺指导研究,学业成绩优良,且申请时须为公私立大学院校二年级(含学士后医学系一年级、科技大学或技术学院二年制一年级)以上在学学生。但不包括硕士班及博士班研究生。
(二)指导教授:
1、符合科技部专题研究计画主持人资格,且愿意提供研究设备(含仪器设备及图书设备等)指导学生从事研究工作者。但曾指导学生执行本项研究计画而未缴交研究成果报告者,不得担任指导教授。
2、指导教授每年度以指导二位学生为限。
(三)同一件计画仅限一位学生提出申请,每位学生同一年度以申请一件计画为限。学生曾执行研究计画未缴交研究成果报告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四、计画申请注意事项:
(一)106年度大专学生研究计画申请案全面实施线上申请,申请书及相关文件等须扫瞄成电子档上传,请学生及指导教授务必至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tw)制作及传送电子档(详科技部大专学生研究计画www线上申请作业使用)。
(二)研究期间自每年七月一日至次年二月底止,计八个月。每位学生每月补助研究助学金新台币六千元,八个月计新台币四万八千元。
(三)研究计画范围为学生自发性研究构想之尝试性题目,该题目须与指导教授专长相符。
(四)指导教授任职机构与学生就读学校不同者,学生须获得就读学校系主任同意,始得申请。
(五)为避免网络交通壅塞,请申请人提前至科技部网站,点选「学术研发服务网登入」处,身份选择「研究人员(含学生)」,输入申请人帐号及密码,进入「学术研发服务网」画面,在「线上申办及查询」项下,点选「大专学生研究计画」制作。
(六)申请人填写完成后,将申请案缴交送出,经就读系所承办人确认后,再请指导教授登入「学术研发服务网」申办项目下之「大专学生研究计画(推荐)」,上传「指导教授初评意见表」及勾选遵照学术伦理规范,待同意并汇整送出后即会产生申请条码编号,才算完成申请动作。
五、计画申请相关规定如有疑义,请洽科技部综合规划司:电话:(02)2737-7568、7435、7567、7980、8010。有关申请系统操作问题,请洽科技部资讯系统服务专线,电话:0800-212-058,(02)2737-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