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5学年度新生学生证领取相关注意事项。

  • 2016-08-22
  • 林雨儒
公告事项:

一、105学年度新生学生证自9月7日(星期三)起发放,请同学携带有照片之身分证明文件至行政大楼四楼教务处注册组各学系(所)柜台领取。

二、侨生(含港澳生)请洽学务处生侨组陈苾瑄小姐领取,校内分机63011。

三、大陆地区学位生请洽学务处生侨组卢谊甄小姐领取,校内分机62227。

四、住宿新生请洽各宿舍区服务台领取,住宿相关事宜请洽学务处住宿组,学士班请洽陈幼君小姐,校内分机62222;硕、博士班请洽曾伟哲先生,校内分机63251。

五、国际学生请洽国际合作事务处纪纬羚小姐领取,校内分机62058。

六、依本校学则第十条及十三条规定:新生应依规定完成入学手续,若于105学年第1学期延误注册二周仍未完成注册缴费,将迳予注销学籍。并通知悠游卡公司注销学生证悠游卡功能,如卡片已有储值,请持卡人迳行至台北捷运各车站旅客询问处申请退费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