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班二年级以上学生或博士班二年级以上学生,且111-1、111-2学期皆需有修课成绩。
名额1名,新台币5万元。
申请本奖学金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本学期在学。
2.前学年各科学业成绩全部及格,总平均在80分以上,且操行成绩列甲等或80分以上者。
3.家境清寒者,列为优先奖助对象。
4.未领有其他奖学金者优先考虑。
申请资料:
- 奖学金申请书(附大头照1张)
- 在学证明(持学生证正反面影本至教务处注册组加盖本学期注册章,或登入iNCCU→校务系统WEB版→学生资讯系统,线上打印在学证明)。注:需先缴纳本校本学期注册费方可申请在学证明。
- 历年成绩单、操性成绩单
- 其他有助审查之资料,如:清寒证明or低收入户证明等
请于112年09月27日(星期三)下午5点以前,将申请资料交至商学院9楼资管系办公室林雨儒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