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学年度起硕士班「第七条学术发表规定」说明

有关 112学年度起硕士生之修业办法「第七条学术发表要求」如下:

本系硕士班修课办法第七条学术发表之规定如下:以下二项毕业条件,同学需择一完成,经审查通过后即符合硕士班第七条学术发表毕业条件。

(1) 硕士班学生须于在学期间,与本系论文指导老师共同发表学术研讨会文章或学术期刊论文 (不限定领域 )。硕士毕业所需研讨会文章篇数之计算,应以各篇论文所列扣除本系专、兼任及共同指导教师之作者数为分母,来计算同学之该论文所佔之比例,再加总计算。其总数应至少为 0.5(含)以上。
(2) 硕士班学生于在学期间,以其论文长篇摘要投稿本系资管评论 MIS Review,并经第一阶段审查通过即可,但投稿作者需为论文提报同学与其指导教授,不可与同学合着。

因新冠肺炎 (COVID-19)于 112年05月01日起防疫降阶为第四类传染病,考量疫情降级,112-1 学期维持由指导老师决定当学期毕业硕士生是否需受硕士班修课办法第七条学术发表之规定,112-2学期起恢复硕士班修课办法第七条学术发表之规定。
若有同学已完成发表文章且出席研讨会参加,仍可以将研讨会相关纸本证明文件(大会手册、论文摘要、议程、发表证明or出席证明…)等缴交系办认定点数。

 

备注:有关相关办法及申请表请参考系网下载专区<硕士班>公告。

资管系办 2023/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