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科技部106年3月9日科部科字第1060016634號函辦理。
二、申請程序:
(一)本校申請人請於6月1日起至7月31日中午12時止於科技部網站作業系統完成線上繳送申請資料,逾期或缺件皆不予受理。
(二)國合處於8月10日前將資料彙整送科技部提出申請。
(三)申請人提交之英文能力鑑定證明,須包含聽、說、讀、寫四項測驗成績,不得缺漏。
三、旨揭補助案之作業要點及申請人應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公告於科技部網站,查詢路徑:科技部首頁\關於科技部\本部各單位\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一般性及專案型國際交流方案補助各類補助辦法\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作業要點(106年申請107年出國者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