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10学年度第1学期各项选课事宜依旨揭日程表办理。
二、 本校选课应于网络选课系统进行,期程简要说明如下:
(一) 公告开课课程、选课讯息:7月13日起。
(二) 开放追踪清单登记:8月3日起。
(三) 「学士班学生超减修习学分数」申请:
1、 第一阶段:110年8月3日至110年8月16日申请,8月17日至8月18日学系审核。
2、 第二阶段:110年8月19日至9月6日申请,9月7日至9月8日学系审核。
(四) 「学士班四年级学生体育补修」申请:110年8月3日 至110年9月6日。
(五) 「被挡修科目允许选课登记」打印及送单:打印时间为 110年8月3日至9月22日下午5时止,送单时间为8月17 日至9月22日下午5时止。
(六) 第一阶段初选登记:110年8月23日上午9时至8月25日下 午5时止。
(七) 第二阶段初选登记:110年8月30日上午9时至9月1日下 午5时止。
(八) 加退选登记及分发:110年9月13日上午9时至9月22日下午5 时 止 。
(九) 加签暨退课单打印及申请:110年9月23日上午9日时至9月30日,自103学年度起,退课不计额度﹔学士班学生 加签课程以5门课为限;硕、博士班加签课程以3门课为 限,选课学分总数仍依学分上下限规定。
(十) 非归责学生事由选课处理:110年10月5日上午9时至10月12日下 午5时止。
(十一) 已选上课程「允许挡修及重复修习」申请:110年8月23日至10月12日下午5时止。
(十二) 网络确认选课结果:110年10月6日至10月13日 。
(十三) 弃修单打印及申请:打印时间为110年11月1日上午9 日时至11月26日下午5时止,收件时间为11月15日至11月26日 下午5时止。
三、 第一阶段初选未选上的课程,学生应于初选第二阶段重新 登记;第二阶段初选分发未选上科目进入递补清单,待加 退选期间进行递补,各阶段分发上限为学生修习学分上 限。
四、 学生若因系统分发错误等非归责学生之事由,得于规定期 间内附报告书及证明文件,依程序送请教务长同意后办理 选课。
五、 本校或外校学生办理「国内校际选课申请作业」,施行线 上申请。「国内校际选课申请系统」连结置于本校选课系 统。申请程序为,登入该系统、输入资料、登记选课并列 印申请表单,经相关单位审核同意、缴纳学分费后,送注 册组登录选课资料。
六、 为发送选课结果,请同学事先确认电子邮件帐号之正确 性,并于规定期间内透过网络或电子邮件信箱查询选课结 果,亦可于选课期间透过选课系统之「课表」页籤,取得即 时 的 课 表 。
七、 选课日程表及选课相关讯息另公告于教务处网站/注册组/选课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