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發展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106學年度第1學期輔助學生課業學習諮詢,自106年9月11日(一)起至9月15日(五)止受理申請登記

  • 2017-08-10
  • 林雨儒
一、本中心自102學年度第1學期起舉辦「輔助特定學生課業學習」,因成效良好,106學年起擴大為「輔助學生課業學習諮詢」辦理,歡迎各系所鼓勵符合資格學生提出申請,同時推薦優秀同學(限研究生)進行一對一課業輔導。
二、申請方式:欲申請課業輔導之學生(僅限大學部學生),請至本中心網站下載「學生課業學習諮詢申請表」,填妥表格後,交由各系助教協助尋找合適之輔導員(碩、博士生),經系所主管核章後,由系所送至本中心規劃研究組(行政大樓8樓)。
三、申請期限:106年9月11日(一)至106年9月15日(五)止(開學後一週內)。
四、學生受輔申請資格:
(一)身心障礙生
(二)中低收入戶
(三)特殊境遇生
(四)原住民
(五)新住民及其子女
(六)外籍生
(七)其他特定管道入學學生
(八)經自我評估需課業學習諮詢者
五、輔導員資格:
(一)優秀碩、博士學生
(二)需參與本中心輔導員教學培訓工作坊
(三)每週需進行2小時教學實習
(四)需參與教學知能與輔導技巧討論座談會
(五)需繳交期末心得報告
六、輔導方式:
(一)採取一對一輔導教學
(二)輔導地點:各系所開放空間或由本中心安排(行政大樓7樓)
(三)輔導期間:自核定日起至106年12月29日
(四)輔導科目:不限
七、補助方式:
(一)輔導員學習津貼:每月2,000元。
(二)輔導員須加選一門「教學實習與實務」一學分選修課程(相關選課原則及時程將另函公告)。
八、申請結果:預計於106年9月下旬發文通告各系所及學生。
九、聯絡人:管意璇助教,電話:02-29393091轉63503,信箱:ctldlpd@nccu.edu.tw
十、備註:為配合課業輔導員加選「教學實習與實務」課程,106學年第1學期起僅受理開學後一週內之申請,不再受理期中申請,請學生把握申請機會並珍惜學習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