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学年度新生学生证领取相关注意事项

  • 2019-08-16
公告事项:

一、108学年度新生学生证自9
月4日(星期三)起发放,请同学携带有照片之身分证明文件于办公时段至综合院馆南栋一楼教务处注册组各学系(所)柜台领取:学士班请至108教室、硕博士班请至109教室。
二、硕士在职专班新生请至所属专班办公室领取。
三、侨生(含港澳生)请洽学务处生侨组陈歆茹小姐领取,校内分机63013。
四、大陆地区学位生请洽学务处生侨组傅秀平小姐领取,校内分机62227。
五、国际学生请洽国际合作事务处纪纬羚小姐领取,校内分机77576。
六、住宿新生请洽各宿舍区服务台领取,住宿相关事宜请洽学务处住宿组,学士班请洽陈幼君小姐,校内分机62222;硕、博士班请洽曾伟哲先生,校内分机63251。
七、其他教学单位如欲统一代领新生学生证,自9月初起迳洽教务处注册组确认学生证制作完成后,可先行领取。
八、依本校学则第十条及十三条规定:新生应依规定完成入学手续,若于108学年度第1学期延误注册二周仍未完成注册缴费,将迳予注销学籍。并通知悠游卡公司注销学生证悠游卡功能,如卡片已有储值,请持卡人迳行至台北捷运各车站旅客询问处申请退费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