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本院博士生全时就读奖学金给予办法」办理。
2.本奖学金申请人应为本院各博士班全时在校生,学期期间本院奖励每位博士生每月至多一万元(上下学期各补助4.5个月),奖学金受领期间应符合下列各项规定:
(1)未在校内外担任任何专任职务。
(2)每月校外兼职收入不得超过一万元。
(3)每周出勤应达3.5天以上。(不含例假日,出勤打卡方式如下第4点说明)
3.本奖学金每年奖励博1及博2学生在学前两年全时就读,每个月补助以20,000元为上限,一年支领12个月,依下列优先级发给:
(1) 博1及博2学生。
(2) 博3以上学生。(系办公室开会审查本系申请学生,并排序给予优先级名单提报商学院)
4.本系奖学金受领学生不论补助金额多寡,皆应遵循每周平日出勤应达3.5天以上之规定,以及支援系上重大活动(如:研讨会、演讲…),如有违反规定,取消其资格,已领取之本奖学金应全数缴回。
5.每周出勤应达3.5 天以上(不含例假日)。
(1)当日累积满5小时以上,算出勤一日,当日累积2.5小时以上未满5小时,算出勤半日,签到时间:周一~周五,上午8点30分~下午5点30分。
(2)出勤方式采本人亲自至商学院九楼260904资管系办公室纸本签到,不得代签,出勤记录实施期间另行公告。
6.如有违反规定,取消其资格,已领取之本奖学金应全数缴回。
7.配合前项规定,请各申请人配合于107年10月4日(四)中午12点前,将申请资料送至商学院9楼资管系办公室 林雨儒助教。
检附本院「博士生全时就读奖学金给予办法」、「学生申请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