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公司菁英奖学金办法
一、 目 的: 本公司为协助各校院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借以培养青年之敦品励学与责任感,且有志在本公司服务、发展者特设置本奖学金。
二、 金 额: 每名每学年新台币十万元整。
三、 申请资格:申请人须符合下列要件:
1. 凡就读附表所列校院系所之硕士班在学学生,前一学期平均学业总成绩平均
85分以上、或占全班排名前25%以内,操行成绩80分以上且每科成绩均须及格。
2. 曾通过相关英文检定达TOEIC500分、GEPT中级等其他英文检定;若无相关检定成绩,则须配合参加本公司内部英文测验,测验成绩须达50分以上。
3. 未曾领有其他义务性奖学金。
4. 有志于毕业后于本公司就业之学生。
四、 申请时间: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约九月中旬)公告办理,实际申请日期请参照本公司最新公告。
五、 申请文件: 申请人需于限期内,填具下列文件:
1. 申请书:一份(须贴相片)。
2. 成绩单:第一次申请需缴历年学期(已申请过者缴前学期)成绩单一份。
3. 师长推荐函:由导师、指导教授用信函推荐(密封), 至少一封。
4. 个人资料:请依下方书面审查规定准备相关文件。
5. 审核通过后,由具有正当职业之学生家长(亲属)一人为连带保证人,并填具 同意书。
《书审资料敬请装订成册,邮寄至 104台北市中山区中山北路三段22号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奖学金专案小组 收》
六、 审 查: 依审查程序分别进行书面审查及面试审查,奖学金金额与录取名额依本公司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