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科技部106年3月9日科部科字第1060016634号函办理。
二、申请程序:
(一)本校申请人请于6月1日起至7月31日中午12时止于科技部网站作业系统完成线上缴送申请资料,逾期或缺件皆不予受理。
(二)国合处于8月10日前将资料汇整送科技部提出申请。
(三)申请人提交之英文能力鑑定证明,须包含听、说、读、写四项测验成绩,不得缺漏。
三、旨揭补助案之作业要点及申请人应注意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告于科技部网站,查询路径:科技部首页\关于科技部\本部各单位\科教发展及国际合作司\一般性及专案型国际交流方案补助各类补助办法\补助博士生赴国外研究作业要点(106年申请107年出国者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