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 110学年度第1学期全校学生选课日程表

一、 110学年度第1学期各项选课事宜依旨揭日程表办理。
二、 本校选课应于网络选课系统进行,期程简要说明如下:
() 公告开课课程、选课讯息:713日起。
() 开放追踪清单登记:83日起。
() 「学士班学生超减修习学分数」申请:
1、 第一阶段:11083日至110816日申请,817日至818日学系审核。
2、 第二阶段:110819日至96日申请,97日至98日学系审核。
() 「学士班四年级学生体育补修」申请:11083 11096日。
() 「被挡修科目允许选课登记」打印及送单:打印时间为 11083日至922日下午5时止,送单时间为817 日至922日下午5时止。
() 第一阶段初选登记:110823日上午9时至825日下 5时止。
() 第二阶段初选登记:110830日上午9时至91日下 5时止。
() 加退选登记及分发:110913日上午9时至922日下午5
() 加签暨退课单打印及申请:110923日上午9日时至930日,自103学年度起,退课不计额度﹔学士班学生 加签课程以5门课为限;硕、博士班加签课程以3门课为 限,选课学分总数仍依学分上下限规定。
() 非归责学生事由选课处理:110105日上午9时至1012日下 5时止。
(十一) 已选上课程「允许挡修及重复修习」申请:110823日至1012日下午5时止。
(十二) 网络确认选课结果:110106日至1013
(十三) 弃修单打印及申请:打印时间为110111日上午9 日时至1126日下午5时止,收件时间为1115日至1126 下午5时止。
 
三、 第一阶段初选未选上的课程,学生应于初选第二阶段重新 登记;第二阶段初选分发未选上科目进入递补清单,待加 退选期间进行递补,各阶段分发上限为学生修习学分上 限。
四、 学生若因系统分发错误等非归责学生之事由,得于规定期 间内附报告书及证明文件,依程序送请教务长同意后办理 选课。
五、 本校或外校学生办理「国内校际选课申请作业」,施行线 上申请。「国内校际选课申请系统」连结置于本校选课系 统。申请程序为,登入该系统、输入资料、登记选课并列 印申请表单,经相关单位审核同意、缴纳学分费后,送注 册组登录选课资料。
六、 为发送选课结果,请同学事先确认电子邮件帐号之正确 性,并于规定期间内透过网络或电子邮件信箱查询选课结 果,亦可于选课期间透过选课系统之「课表」页籤,取得即
七、 选课日程表及选课相关讯息另公告于教务处网站/注册组/选课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