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校选课应于网络选课系统进行,期程简要说明如下:
(一)公告开课课程、选课讯息:7月13日起。
(二)开放追踪清单登记:8月3日起。
(三)「学士班学生超减修习学分数」申请:
1、第一阶段(不开放学士班一年级学生):110年8月3日至110年8月24日申请,8月25日至8月26日学系审核。
2、第二阶段:110年8月27日至9月13日申请,9月14日至9 月15日学系审核。
(四)「学士班四年级学生体育补修」申请:110年8月3日 至110年9月13日。
(五)被挡修科目允许选课登记」打印及送单:打印时间为 110年8月3日至9月29日下午5时止,送单时间为8月25 日至9月29日下午5时止。
(六)第一阶段初选登记::110年8月31日上午9时至9月2日下 午5时止。本阶段开放硕博士班及学士班二至四年级学生登记选课,不开放学士班一年级学生登记。
(七)第二阶段初选登记:110年9月8日上午9时至9月10日下 午5时止。
(八)加退选登记及分发:110年9月22日上午9时至9月29日下 午5 时 止 。
(九)加签暨退课单打印及申请:110年9月30日上午9日时至10月7日,学士班加签课程以5门课为限,硕、博士班加课以3门课为限,学生退课不计额度,选课学分总数仍依学生学分上下限规定办理。
(十)非归责学生事由选课处理:110年10月12日上午9时至10 月15日下午5时止。
(十一)已选上课程「允许挡修及重复修习」申请:110年8月 31日至10月15日下午5时止。
(十二)网络确认选课结果:110年10月12日至10月19日。
(十三)弃修单打印及申请:打印时间为110年11月15日上午9 日时至12月3日下午5时止,收件时间为11月15日至12月3日 下午5时止。
三、第一阶段初选未选上的课程,学生应于初选第二阶段重新 登记;第二阶段初选分发未选上科目进入递补清单,待加 退选期间进行递补,各阶段分发上限为学生修习学分上 限。
四、学生若因系统分发错误等非归责学生之事由,得于规定期 间内附报告书及证明文件,依程序送请教务长同意后办理 选课。
五、本校或外校学生办理「国内校际选课申请作业」,施行线 上申请。「国内校际选课申请系统」连结置于本校选课系 统。申请程序为,登入该系统、输入资料、登记选课并列 印申请表单,经相关单位审核同意、缴纳学分费后,送注册组登录选课资料。
六、为发送选课结果,请同学事先确认电子邮件帐号之正确 性,并于规定期间内透过网络或电子邮件信箱查询选课结果,亦可于选课期间透过选课系统之「课表」页籤,取得 即时的课表。
七、选课日程表及选课相关讯息另公告于教务处网站/注册组/选课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