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国科会)自即日起受理112年度「奖励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博士候选人撰写博士论文」申请案,校内截止收件时间为112年3月27日(星期一)下午5时止,逾期不予受理。

  • 2023-01-16
  • 林雨儒
一、依国科会112年1月11日科会文字第1120003076号函办理。
二、本案系为培育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之研究人才,奖励具有研究潜力之博士候选人于博士论文写作阶段,专注于博士论文之撰写,俾能提升其博士论文品质与学术研究水准。
三、本申请案相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资格:
1、申请人:
(1)就读于经教育部核准设立之国内大学校院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研究所之全职博士生,于申请截止日前已取得博士候选人资格并由就读系所出具证明者。
(2)申请人已获得指导教授承诺指导研究,学业成绩优良者。
(3)申请人之博士论文研究主题属于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相关范畴。
(4)依「大陆地区人民来台就读专科以上学校办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中央机关及其所属机关(构)不得编列预算,提供大陆地区学生奖助学金。学校不得以中央政府补助款作为大陆地区学生奖助学金,故本奖励金无法受理大陆地区学生之申请(请参阅国科会奖励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博士候选人撰写博士论文「常见问题汇整」第二十点)。
2、指导教授:应符合申请人就读学校及系所有关指导教授资格规定,且愿意指导博士生从事研究工作者。
(二)相关申请作业规定:
1、有关国科会审查作流程与审查项目,请详阅附件常见问题第十八点。
2、本案获奖者将由国科会颁发每月新台币四万元整奖励金,奖励期间自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止,倘预计于113年7月31日前毕业者,请勿申请。
3、为避免网络壅塞或其他不可预期因素的影响,务请提早至国科会「学术研发服务网」完成线上申请作业,并请将申请案缴交送出后,于旨揭期限前再请指导教授登入「学术研发服务网」,上传「指导教授初评意见表」并同意送出;申请案如有2 位指导教授者,依规定 2位教授均须上传「指导教授初评意见表」。
4、请申请人至国科会网站(https://www.nstc.gov.tw/)进入「学术研究/补助奖励办法及表格/补助专题研究
计画/奖励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博士候选人撰写博士论文」项下查阅相关文件及申请表格。
四、本计画相关申请疑义,请洽询国科会人文处各领域承办人;线上申请系统之操作问题,请洽询国科会资讯处(电话:(02)2737-7590~7592)。
五、检送国科会来函、作业要点、申请书、获奖人切结书、各领域承办人联络方式及常见问题(Q&A)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