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奖学金之资管系获奖生注意事项

类别 教育部
博士班奖学金
国科会
补助大学校院培育
优秀博士生奖学金
政大商学院
全时就读奖助学金
校院规范 获奖生就读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其资格:
(一)未完成注册、休学、保留学籍、退学或于公私立机构从事专职工作。
(二)迳行修读博士学位学生转入或转回硕士班就读。
(三)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始,前一学期学期平均成绩未达八十分及操行成绩未达A。
(四)已领取本校发放之其他奖助学金补助学杂(学分)费或每月生活费者。
(五)已支领同属政府部门奖学金性质者。
获奖生就读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及违反本办法规定情节重大者,取消其资格,已领取之当学期奖助学金应按比例缴回:

(一)休学、保留学籍、退学。
(二)迳行修讀博士学位学生转入或转回硕士班就讀。
(三)未依院或所属系所指派担任教学或研究助理及 协助商学院推动学术发展,或表现不佳。
本系规范 1.每学期与至少一位资管系专任老师进行研究方向讨论及未来指导面谈。
2.配合资管系推动学术发展业务需要,完成每学期系办指派任务。
评核文件缴交 获奖生请于「获奖每学期」成绩缴交截止日后二周内,缴交以下纸本至系办审核:
  1. 资管系评核表(注1)
  2. 商学院奖学金续领评核表
  3. 成绩单正本一份
  4. 操行成绩
  5. 进用证明单(博三生才需缴交,配合款得以用教师计画助理薪资支应)
备注:若为「获奖最后一学期」则(注1)文件改为「资管系学生成果报告」。
获奖生请于「获奖每学期」成绩缴交截止日后二周内,缴交以下纸本至系办审核:
  1. 资管系评核表(注1)
  2. 商学院奖学金续领评核表
  3. 成绩单正本一份
  4. 操行成绩
备注:若为「获奖最后一学期」则(注1)文件改为「资管系学生成果报告」。
获奖生请于「获奖每学期」成绩缴交截止日后二周内,缴交以下纸本至系办审核:
    1.资管系评核表(注1)

备注:若为「获奖最后一学期」则(注1)文件改为「资管系学生成果报告」。

资管系办公告 114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