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元大清寒优秀人才奖学金 收件延长至09/21(五)17:00前
奖学金贰拾万元,敬请把握机会!
财团法人元大文教基金会为嘉勉并协助品学兼优之清寒菁英学子无后顾之忧完成学业,特设置「元大清寒优秀人才奖学金」供各高中职学生、大专院校学生以及各大学院校研究生申请。
【申请对象】本校商学院大学部、硕士班学生
【申请资格】
1. 家境清寒之高中职、大专校院及硕士班在学学生。
2. 前学年平均学业成绩及操行/德行需八十分以上,并未受记过处分。
3. 需提供清寒证明,如: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免交所得税、急难证明等。
4. 该学年已获其他奖学金者,不得再申请本奖学金。
5. 经校方确实有奖助必要者,请检附校方推荐函。
6.虽未符第二项规定,惟有其他特殊事蹟,足资特别奖励者。
【名额与金额】
1.大学组:第一次获奖每名奖学金贰拾万元、第二次获奖每名奖学金壹拾万元、第三次获奖每名奖学金伍万元,每名申请以三次为限。
2.硕士组:每名奖学金贰拾万元,每名申请以一次为限。
总名额 60 名。各组奖学金名额、金额由元大文教基金会奖学金审查委员会决议分配之。
【申请文件】
1. 奖学金申请表。
2. 上一学年成绩单影本。(若学校成绩以等第表示请检附对照表)
3. 自传。(至少500字以上)
4. 校方推荐信。
5. 学生证正反影本。(需盖有该学年第一学期注册章、若学生证无注册章者请另提供在学证明)
6. 身分证正反影本。
7. 清寒证明,如: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免交所得税、急难证明、校方证明书…等或本基金会认可之文件。
8. 个人资料保护隐私权声明书。
9. 资料缴交检核表。
※请至商学院网站下载相关资料。 https://reurl.cc/D9QYQ
【申请程序与期限】
收件延长至107年09月21日(五)17:00前,期限内备妥文件,依编号顺序排列,缴交至学生事务与校友服务办公室(OSAAS),资料不齐或逾期者不予受理。(OSAAS办公室:商学院8楼818室)
若有任何问题,请洽李助教:
电话:(02) 2939-3091 #88827
E-MAIL:bear27@nccu.edu.tw